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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高招照顾政策微调 思想品德突出可降分录取
2008-04-14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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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考试院日前公布了今年本市(北京市,下同)高招工作规定,今年本市在优先录取、降分录取等照顾政策上有所微调,思想品德先进学生可降分录取。此外,今年本市还将“禁止换录”首次明确写入招生工作规定,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驻边军人子女优先录取

  今年高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对象中,增加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与往年相同,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高中会考及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也将被优先录取。

  思想品德先进学生可降分录取

  考生如果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且对社会有较大影响,今年将首次享受降分录取的照顾。相关考生经过有关单位推荐,市高招委批准,录取时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市三好学生;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可加10分投档。

  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市优秀干部;国际、全国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市级体育比赛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全国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以及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被录取考生不得换录

  以往高考录取中,曾出现考生被一所高校录取后,退出改去另外一所高校的现象,这种“换录”今年将被严格禁止。市考试院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得换录。

  此外,今年高招录取还明确规定,考生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且性质恶劣,高校将不予录取。

  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本市考生将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及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的志愿。7月28日8时至29日24时,考生填报专科批次录取院校。6月7日、8日,本市考生参加高考,外语卷二和语文试卷将施行网上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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