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民办教育 >> 民教新闻 >>
厦门出台民办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记者余继军

  人民网厦门7月9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厦门市教育局昨日出台民办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民办中学的学生不能转入公办中学,综合高中的学生不能转入普通高中。

  随着越来越多的民办中学在厦门成立,如何转学等敏感问题开始突现。该办法界定了关于公办学校学生转入民办学校的办法。其中规定,公办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公办中学录取、尚未报到以及报到后尚未编学号的学生,要求到民办中学就学的,可由学生填写转学申请表,经原录取学校和民办中学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直接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外地学生要求转入我市民办中学的,初中可以参照上述办法,高中学生的转学手续还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入学资格后,才可以办理。

  港、澳、台及外籍学生要求到我市民办中学就读的方法是:民办学校在收取下列材料后,可直接办理学生的入学手续,(1)市侨办(台办或外办)的介绍信;(2)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3)学生本人的有关学籍材料;(4)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影印件;(5)学生本人在我市的暂住户口或暂住证。

  该办法明确说明,民办中学按照规定招收的学生,教育部门承认其学籍,并按规定编定民办中学系列学号;民办中学学生的中考、会考、高考及毕业资格的确定,和公办学校的规定一样。

    

相关文章:
  • 北京邮电大学正式启用宏福校区
  • 中国著名大学校训大集合
  • 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9月1日启用
  • 成都民办学校贫困生可申请政府补助
  • 青岛: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民校
  • 福建民办学校有了自己的家
  • 民办学校的设立需要科学规划
  • 民办学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 民办院校不再仅是“备选项”
  • 民办大学生将角逐国际电子竞技赛场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