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函[20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16号)的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0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中、初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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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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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
9∶00~12∶00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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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
14∶00~17∶00 |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从2002年6月10 日开始(双休日不办公)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也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网址:www.bjpta.gov.cn ,下同)下载并用A4纸打印《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还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打印出在线填写好的《申报表》,以便于在报名点快速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须在《申报表》规定位置贴三张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要在右上角照片处加盖骑缝章)。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在北京地区工作、户口关系不在本市的外埠人员,由聘用单位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须持填写或打印好的《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02年6月17日~21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新苑甲1号即东三环路京广桥向东100米左右,路南侧) 五、为配合本次考试,在报名的同时,由指定的单位办理考前辅导和教材征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