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加国移民动态:教育程度低者拒门外

  李时勤律师昨天表示,新移民条例的宗旨为确立更客观的移民评分标准,以减少移民官评分时的主观空间,新条例对永久居民在加国居住时间的规定也比现有条例更具弹性,然而新条例对申请人教育及语言能力的要求则似乎弹性不足,可能使那些对加国有贡献但教育程度普通的申请人被拒门外。

  华侨之声昨日在本那比丽晶广场举办新移民条例面面观座谈会,由容顺泉博士主持,邀请到邓安怡律师及李时勤律师分析新移民条例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为现场观众解答移民方面的问题。

  李时勤表示,新移民条例对永久居民在加国居住时间的规定较有弹性,现行移民条例规定,永久居民每年必须至少在加国居住六个月,才不会丧失永久居民资格,新条例则规定永久居民只须每五年在加国居住满两年,即可保有永久居民身分。新条例并允许永久居民受聘加国企业,调派海外工作时,以及陪同加籍配偶、伴侣或双亲(若当事人为儿童)到境外时,视同居住加国境内;但加国企业不得以帮助永久居民取得这项豁免为目的。

  新移民条例亦放宽担保人年龄限制及担保年数限制,新条例将担保人最低年龄限制由目前十九岁降低到十八岁,将担保配偶及伴侣的年数限制,由目前规定的十年缩短为三年,但担保儿童年数限制则更加严格,新条例规定担保儿童至少需十年,或者至儿童二十二岁为止,以其中较长时间为准。

  李时勤表示,新条例原意为增加移民制度的弹性,但对申请者教育背景及语言能力的要求过高,这可能使对加国有所贡献,但教育背景或语言能力较普通的移民被拒门外。

  邓安怡表示,新移民条例青睐高知识、高技能申请者,但加国需要如保姆等低技术移民,现有规定保姆来加工作两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民身分,而非高技术移民抵加后也可从事保姆工作,加国如不欢迎低技术移民,则低技术工作将由谁担任?加国应有更多元及全面的移民政策。

  李时勤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新移民条例对于保持永久居民资格的居住规定(五年中住满两年),与申请公民的居住规定不同,申请公民仍维持原有规定,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表时的前四年期间,在加国境内居住满三年以上。

  一位民众询问是否可经由母亲申请已结婚的姊妹来加?邓安怡表示,以家庭团聚为由申请子女来加,子女必须从未结过婚。李时勤表示,加国移民条例不计算成年子女(二十二岁以上)和已婚子女为家庭成员,与华人文化相异,但条例却符合西方人观念,给予同居人与配偶同等权利。

  另一位民众询问,她的母亲原居香港,后来成为美国公民,目前和女儿同住温哥华,女儿欲为母亲申请成为加国永久居民,母亲应从何处递件?邓安怡回答道,此案宜选择在美国递件,因为可享有较快捷审理过程,但当事人必须提出居住过六个月的地方的良民证,至于体检则可在任何地方办理,在等待审理过程中,其母仍可以探亲名义留在温哥华。一位民众询问,在本身没有收入情况下,欲申请其母来加,是否可行。邓安怡表示,担保人经济状况良好较为有利,尤其是老年人更需要他人照顾。邓安怡又表示,在申请亲属来加旅游时,担保人也须提出财力证明,但审理过程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来加旅游者是否在原居地扎根足够,以证明来加后还会返回原居地,不会非法居留。

  李时勤表示,在加留学生可以申请做与所学科系相关的工作,这项加国工作经验未来将有利申请移民。

  根据卑诗省统计局的资料,移民局订定的今年吸纳移民人数目标为二十一万人到二十三万五千人,较去年稍高。移民局以加拿大总人口的百分之一作为吸纳移民人数的长期目标。

  
多伦多华人社区
  

相关文章:
  • 加拿大国会建议放宽移民标准
  • 加内阁大改组,新移民部长可能改变移民政策
  • 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办理社会保险卡
  • 加拿大魁省双语职位缺乏引争议
  • 如何准备移民加拿大面试
  • 新移民法将生效 十万人移加梦破灭
  • 加拿大C-11新移民法不利中港台申请人
  • 华人呼吁加放宽移民申请
  • 加拿大失业率8% 升至三年最高
  • 加移民顾问协会强烈反对新移民法案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