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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

  一、机构: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法国教育部部长与外交部部长共同宣布成立:《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两部委分别派遣具有国际教育及事物经验的人员主持工作。 该局被授权负责推广法国与世界各国教育与科学的合作交流,采取有关措施为外国学生赴法学习深造创造条件并提供服务。

  二、宗旨:

  1)鉴于目前全世界拥有相当于二百四十亿美元的教育市场,该局致力于为法国赢取二十一世纪智力战,加强法国在世界各地的文化影响力。

  2)推广法国与世界各国在教育及科技领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三、目标:

  1)基于商业策略及服务观念,与法国各级教育学术机构建立会员伙伴关系,按照"使用者付费"的原则,为各会员机构拓展国际教育合作,学术交流进行组织与服务。

  2)推动法国教育体系的活力与弹性,加强法国高等教育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简化政府部门及学校的行政手续,以利于法国大学招收外国学生。支持各级学校参与国际教育活动,鼓励法国大学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积极发展。

  4)向国际社会推广法国教育,为外国学生赴法留学提供更多的机会,介绍法国学校,科系,奖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提供协助外国学生办理申请学校,租赁住房以及取得签证等整体系列服务。

  四、组织结构:

  1)组织成员:

   《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由法国教育部,外交部及大专院校,教育机构,学术团体等组成,每一组织成员有一票投票权,但代表教育部及外交部的组织成员拥有二票投票权。

  2)管理委员会:

  该局设立一个由十二人组成的管理委员会,任期四年,由管理委员选举一名主席,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 法国教育部,外交部代表各三人。

   * 大学校长二人,法国大学校长委员会第一副主席一人。

   * 高等专业学院院长一人,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一人。

  3)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并经教育部长同意任命。其职责为执行办理有关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五、服务对象:

  该局具有政府及学术部门双重代表身份,服务领域为教育与培训,服务对象包括政府机关,国际专业组织,大中小学校,国际私立企业机构及学生。

  六、服务项目:

  1)对法国教育及培训机构进行调研,甄选法国精英机构推荐给相应的国际机构,推动双方交流合作,该局可代办有关协调双方合作的事务性工作。

  2)接受法国院校及学术机构的委托,办理与外国院校及学术机构进行交流合作的计划与联系协调工作。

  3)按照国际私立企业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办理专业培训及相关研习活动,为提高国际私立企业机构人员素质服务。

  4)担任法国高等院校与外国学生之桥梁角色,提供法国各大学及专科院校课程及研究资讯,协助外国学生办理赴法学习的相关事宜,该局备有"EduFrance"国际网络及"Welcome to France"CD-ROM,供外国学生查询应用。

  5)知识与科技转移(Transfer of Know-how, Transfer of Technology)为该局的重要的服务项目,该局将有关法国教育制度及法令的改革,课程设计与教材,教学法的研究发展,高级校务主管人员的培训,学校的行政管理等资讯由国际网络,新闻媒体或举办国际研讨会等方式推广于世界,将法国有关专业知识及科技成果转移给有意与其合作的对象。

  七、经费与未来展望:

  法国政府计划在四年内分期拨款共计一亿法郎作为《法国教育国际推广局》的基金,希望在四年之内,该局能发挥其运作功能,一方面推广法国教育及科学技术,另一方面积极接纳外国学生来法国留学,使其在财务支出方面能达到自给自足,法国政府希望四年内的投资报酬达到相当于六亿五千万法朗的成绩,以吸收五十至六十万外国学生来法国留学。

  据一九九八年底的统计数据,法国共有大学生二百万人,其中外国学生有十三万。《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期望至二零零二年时,在法国留学的外国学生总数能达到五十至六十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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